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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要求的通知

图书馆各科室、全体党员和教职工:

  根据《关于落实<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安排》(云中党办通〔2021〕6 号)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充分发挥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图书馆2021年寒假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倡导带头就地过年。鉴于全国和我省的疫情情况,要求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要带头就地过年,倡导大家寒假期间不外出。对尚未离昆,确需前往低风险地区的党员和教职工要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具体请假审批手续按照学校人事处要求在学校企业微信上进行,并同时报科室负责人知道,坚决杜绝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和不报科室负责人知道就擅自离昆的情况发生。

  二、认真落实上级疫情防控的要求。寒假春节期间不提倡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经过审批前往低风险地区的党员和教职工,要自觉服从当在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三、精准掌握学生寒假期间的情况。中医西学研究所要强化责任落实和痕迹管理,精准掌握中医人类学研究生寒假期间的各项情况,并及时将学校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同学,坚决杜绝因同学留校、中途返校、发生各类突发情况而不知情的情况发生。

  四、加强假期服务保障工作。读者服务部、信息技术部、参考咨询与特藏服务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云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2021年寒假开馆安排》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假期线上线下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五、切实落实寒假春节期间应急保障工作。各科室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切实落实好寒假春节期间所属区域各项安全职责,保持电话畅通,出现情况要及时处置和报告。寒假春节期间承担学校行政总值班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 24 小时在岗值班的要求,认真做好每日核实全校各岗位值班值守人员到岗情况,并向当日值班校领导报告,按时交接班,坚决杜绝脱岗、不接、漏接电话情况发生。

  附件1:关于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pdf

  附件2:关于充分发挥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云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2021年寒假开馆安排.docx

 

  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图书馆

   2021年2月8日